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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8 08:5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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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山东潍坊 来自 山东潍坊
本网讯:诸城市交通部门曾多次开展治理远光灯专项行动,为诸城市的道路交通安全排除了一次又一次的隐患,交警在执法过程中,发现很多驾驶员对于灯光的理解和使用的规定成为盲区,而这种漠视远光灯的行为,增大了行车的安全风险。交警表示,正确使用远光灯在实际驾驶过程中尤为重要。
诸城交警提示在以下情况使用远光灯属于合法行为,按照交通法规,两车交会时距离150米内,相互要将远光灯改用近光灯。
一、无路灯照明或照明不良的道路,可以使用远光灯。但在与其他车辆、行人交会时,改换近光灯,以防炫目;
二、路况不熟,需要看路牌等标识牌时,可以使用远光灯,但应当迅速恢复到近光灯;
三、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以提醒前车注意避让;
四、在行经拐角、弯道、无信号灯十字路口时,可以变换使用远近光灯以作提醒;
五、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机动车雾天行驶应当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进隧道行驶,开启远光灯,遇车辆交会,提前变换为近光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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