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发表于 2014-6-16 23:08: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山东 来自 山东
事情的大概是这样的,我的一个同学,毕业之后去了酒店当服务员,逐步干成了领班,并且在酒店认识了个男朋友,也是服务人员,在2012年12月份左右,我同学在接待一个房间的客人,客人喝酒过多之后,与我同学发生争执,他男朋友出面阻止,双方从最开始的推搡,到发生了动手打人。
我同学当时用手机拍摄下来了打人的画面。随后酒店其他服务人员报警,警察赶到现场,带到派出所立案。
后来经了解,动手打人的是律师,派出所已经立案,同学的男朋友经鉴定为轻伤。这个时候律师通过酒店找到我同学,威胁到说,你们两个就是外地来的务工青年,狗屁不是,我是律师,你们打官司打不赢我。想给我同学8000块钱的医疗费私了。
同学心里委屈,给我打电话,我随后请我们公司的法律顾问杜相忠律师出面处理,杜相忠律师了解情况之后跟我说,现在打人的律师希望我同学申请撤案,私聊解决,其实这是律师在害怕啊,因为律师动手打人可能是被吊销执照的。
杜律师怕我听不明白,跟我说,有个词叫做花钱买刑,如果依法处理此案,这个律师是需要行政拘留的,而且对他事业影响很大,就好比加入李嘉诚被抓了管十五天,可能李嘉诚愿意1000万私了,因为一千万买十五天值得,但是如果是泥水匠可能,他只愿意1000块钱私了啊。这私了的金额,没有法律约定,主要看当事人的身价了。
我基本听明白了,我说,那我同学可以索要10万,20万对吗?杜律师点头。
随后我给同学打了电话,同学说明白了,但是律师随后以作为青岛DOZO的老顾客的身份威胁酒店,如果由着员工胡闹,他们再也不来了,DOZO的老板害怕得罪客户,让我的同学不得追究了,如果追究把我同学辞退。
最后,我同学与律师协商,索赔了5万,远远大于应该赔偿的金额。
但是我同学也被酒店辞退。我同学并没有后悔,因为酒店如此不袒护自己的员工,也不值得再给他们卖力了。
希望这个案例对大家有帮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