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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10省份交通违法记录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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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1 08:21: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山东青岛 来自 山东青岛
【下月起10省份交通违法记录联网】
   10月1日起,贵州、四川、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江西、广东、青海、新疆10个省(区)将开始跨省转递交通监控设备采集的违法记录,异地交通违法将一样受到处罚。交通违法当事人可选择在机动车登记地或交通违法发生地进行处理.
   希望这种违法记录联网的做法可以减少制止违反交通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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