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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代步车“需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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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20 19:20: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山东潍坊 来自 山东潍坊
本帖最后由 小时代 于 2014-6-20 19:21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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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很多无牌无证的所谓“老年代步车”在城市街道随意行驶,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很大隐患。我市交警大队明确,除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

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外,其他用电力或燃油驱动的三轮、四轮车均属于机动车,需挂牌并持机动车驾驶证驾驶。
        
         从6月起,市交警大队将集中一年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代步车突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交警提醒,已经拥有和打算购买的“老年代步车”的人员,

应认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使用和购买,没有挂牌的应尽快挂牌,没有驾驶证的应尽快考取驾驶证。 333333.jpg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

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属于机动车的“老年代步车”应当和其他机动车一样挂牌登记,并持相应车型的驾驶证才能上路行驶。

          据了解,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未申领号牌驾驶机动车辆上路的,车主将被处以扣留车辆并处以200元罚款。无证驾驶机动车辆,将视情节轻

重处以200元至2000元罚款,甚至拘留处罚。


发表于 2014-6-20 19:49:12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山东潍坊 来自 山东潍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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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6-20 20:27: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山东潍坊 来自 山东潍坊

回复我的帖子我怎么看不见啊????这是为什么呢?
发表于 2014-6-20 20:59: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山东潍坊 来自 山东潍坊
回复的太简单的了,系统会自动隐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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