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发布信息
查看: 1221|回复: 3

原配起诉小三与丈夫对话露骨 获赔20万元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6-10 15:25: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山东潍坊 来自 山东潍坊
中新网6月10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一陈姓妇人在家中使用电脑时,意外发现丈夫与丁姓女子的咸湿对话,愤而提告。虽然刑事部分不起诉,但法院认定丁女行为造成陈女精神受苦,判应赔偿20万元(新台币,下同)定谳。  陈姓妇人提告指出,她和丈夫育有子女,3年前偶然听见丈夫手机里传出女性声音“你要早点来喔”,怀疑丈夫外遇。后来她使用电脑时,在丈夫的软件通讯纪录中,发现丈夫留言给丁女“晚上有奖品给你”。
  陈妇说,两人对话暧昧咸湿,前年2月还同游澳门,使她精神痛苦,提告丁女应赔偿100万元。
  刑事部分,因没有当场抓奸的证据,检方处分不起诉。民事部分,一审判丁女应赔偿20万元。丁女不服上诉,日前遭法院驳回,判赔确定。
发表于 2014-6-10 21:13:0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山东青岛 来自 山东青岛
也就在台湾,在中国带套强奸都不算数,不属于强奸。
发表于 2014-6-10 22:41: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山东潍坊 来自 山东潍坊
回家看看自己男人去,自己男人要是也有露骨聊天就好了,我也去告小三,一下子就赚20万,哈哈哈哈。{:soso_e113:}
 楼主| 发表于 2014-6-11 08:31:0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山东潍坊 来自 山东潍坊
浪漫玫瑰 发表于 2014-6-10 22:41
回家看看自己男人去,自己男人要是也有露骨聊天就好了,我也去告小三,一下子就赚20万,哈哈哈哈。{:soso_e ...

好主意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客服电话

0536-6180060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六 8:00-17:30

客服QQ点击咨询

微信公众号

APP客户端

Copyright © 2010-2019 www.zhucheng.sd.cn All Rights Reserved. Discuz!X3.4 鲁ICP备12028244号-6

法律顾问:山东鲁能律师事务所 魏述伟

网络信息安全举报电话:0536-6180060    邮箱:871780264@qq.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