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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后溺亡 同桌人共同赔偿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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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8 10:31: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山东潍坊 来自 山东潍坊
本报讯 (记者汤华明)五旬男子张某酒后跌入河水中不幸溺亡,依据相关法律,参与喝酒的人全都要承担法律责任。经当地派出所和村党支部的协调,昨天,同桌人终与死者家属达成谅解,共赔偿死者家属8万元。
  据张某所在辛冲镇徐家大湾的徐书记介绍,张某,因会演奏乐器,经常去十里八乡为村民办喜事,因此结识了很多同行。6日中午,张某为一户村民家办完喜事,喝了喜酒。晚上几个要好的同行在一处山庄聚餐,打电话邀张某过去。席间,张某喝下了两杯白酒。酒足饭饱后,一同喝酒的人叫上司机,将张某送到村子附近,让其自己走回家去。谁知,张某突然酒力发作,晕倒在村边的小河沟里。10日,亲友才发现其在河沟中溺亡。
(原标题:男子酒后不幸溺亡 同桌人共同赔偿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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