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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非户籍人口将纳入社保 保障房向农村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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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9 10:13: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山东青岛 来自 山东青岛
     记者从市发改委了解到,《青岛市“十二五”社会管理体系改革与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日前正式发布实施。规划中提到,到2015年,农民工、非正规就业群体等非户籍常住人口将全部纳入所在地社会保障体系。力争“十二五”末解决市区5万户低收入居民住房困难问题,推进保障性住房向农村延伸。
    《规划》提出,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重点向农民、农民工、被征地农民、城市无业人员和城乡残疾人  
等特殊困难人群倾斜,逐步实现社会保障全覆盖和普惠化。将农民工、非正规就业群体等非户籍常住人口全部纳入所在地社会保障体系。
    为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岛城力争“十二五”末解决市区5万户低收入居民住房困难问题。逐步将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青岛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住房保障范畴;推进保障性住房向农村延伸。
    岛城将逐步放宽七区落户政策,调整大专毕业生聘用期满3年可以落户的限制。同时,全面放开县域内户口迁移,放宽农民工在五市和城镇落户条件。岛城还将适当降低购买新建商品住宅落户标准,让已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并在青稳定工作一定年限的人员落户青岛。
    记者看到,《规划》提出的重点任务是建立和完善社会管理“五大体系”,即:完善多元化社会管理主体体系;健全多层次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立社会稳定源头防控体系;建立社会矛盾调处综治体系;建立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体系。目前国内其他地方尚没有出台同类规划,《规划》在国内具有超前性和领先性。(记者 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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