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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敬酒遭陌生人拒绝 男子踹死对方获刑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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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3 08:33: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山东潍坊 来自 山东潍坊

本报讯 只因朋友向对方敬酒被拒驳了面子,男子竟一脚踹向对方肚子,导致其从楼梯滚落倒地死亡。2011年9月,因犯故意伤害罪获刑10年的章林上诉案被省高院裁定发回重审,11月22日,章林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兰州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同时赔偿死者家属26万余元。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安喜明赔偿死者家属6.5万余元。

2010年11月4日晚,章林和朋友安喜明在长征剧院一酒吧内喝酒。其间,安喜明端起酒杯给邻桌不相识的张某和王某敬酒,遭拒后感觉遭到羞辱的安喜明起身欲向打算离开的张某和王某讨说法。争吵中,昏睡一旁的章林突然起身朝张某的肚子一脚踹去,张某从楼梯上滚下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本文来源: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 作者:赵野


发表于 2013-11-25 07:25:0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山东 来自 山东
乱套
 楼主| 发表于 2013-11-25 07:58: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山东潍坊 来自 山东潍坊
漫山。。映山红 发表于 2013-11-25 07:25
乱套

冲动是魔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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