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
公众号
百盛到家
社区
房产
娱乐
生活
信息
毛小姐是位外来务工者,与本地青年小吴准备结婚。见儿子将结婚,小吴父母出资为他购买一套住房,并付清全部房款,在房产证上署小吴一人的名字。当小毛看到房产证时,一气之下丢下狠话:不署我的名,就不为你家生孩子。
毛小姐认为,我一个外来妹,如男方变心,我岂不是连栖身之地都没有了吗?因为她查阅《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该房产属小吴个人婚前财产,一旦婚变,该房产将不纳入夫妻共同财产参与分割。
小毛提出在房产证上补上自己名字。可这个提议遭到小吴父母坚决反对,理由是我们就是为自己儿子买的房。几经磋商未解决,小吴夹在中间左右为难。
您认为小毛的提议合理吗? 本文来源:汉网-长江日报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六 8:00-17:30
微信公众号
APP客户端
Copyright © 2010-2019 www.zhucheng.sd.cn All Rights Reserved. Discuz!X3.4 鲁ICP备12028244号-6
法律顾问:山东鲁能律师事务所 魏述伟
网络信息安全举报电话:0536-6180060 邮箱:87178026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