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发布信息
查看: 841|回复: 2

关于举办诸城市2013年庆国庆乒乓球大奖赛的通知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9-8 08:23: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山东 来自 山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十八大会议精神,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推动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全面发展,着力提高全市广大市民身体素质,诸城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共青团诸城市委、诸城市乒乓球协会研究决定,举办诸城市2013年庆国庆乒乓球大奖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全民健身迎全运,老少同乐庆国庆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诸城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共青团诸城市委、诸城市乒乓球协会
  承办单位:诸城乒乓网  诸城乒协乒乓球训练基地
协办单位:诸城百姓网

  三、活动地点

  诸城乒协乒乓球训练基地(老一中体育馆)

  四、参赛对象

  本次大赛面向全市 8岁- 75岁的广大青少年和市民。活动设专业组(水平较高的成年人和高中生)、非专业组(水平一般的乒乓球爱好者和初中生)、老年组(50岁以上的老年人)、少年组(2-6年级小学生)。

  五、比赛类型

  本次比赛为男女混合单打和专业组团体比赛(由专业组单打前24名的队员抽签组队,各队实力均衡)。

  六、赛事安排

  1、报名(9月9日-9月20日)
  采取提前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选手可通过报名电话提前报名,报名时需提交队员姓名,服装尺码和联系电话,拟报名组别;也可登录诸城乒乓网跟帖报名,跟帖“队员姓名+拟报组别+联系电话+服装号码”即为报名。由于比赛需要提前预定服装,不接受现场临时报名。因时间限制,每个组别限报32人。其中老年组由市老年体协组织报名。
  本次比赛免收报名费,其中专业组、非专业组报名时需缴纳会务费、比赛服装费(比赛服装为市场价值128元的纯棉运动T恤)等共计100元/人。老年组和少年组报名时需缴纳会务费20元/人(自愿获得比赛服装的另外缴纳服装费80元/人)。
  2、比赛(10月5日-10月6日)
  由活动组委会安排,分类别组织现场比赛。5日为专业组单打、老年组和少年组比赛,6日为非专业组比赛和专业组团体赛。具体安排以比赛秩序册为准。

  七、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分组比赛,分别奖励。具体奖项如下:
  1、专业组:设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二等奖1名,奖金500元;三等奖2名,奖励价值650元的金亚国训3号球拍一支;四等奖4名,奖金100元;优秀奖若干名;授予所有获奖选手荣誉证书。
  2、非专业组:设一等奖1名,奖金500元;二等奖1名,价值300元的金亚底板M2大力神升级版;三等奖2名,奖金100元;四等奖4名,奖金50元;优秀奖若干名;授予所有获奖选手荣誉证书。
  3、老年组:女子奖励前三名,男子奖励前八名。
  4、少年组(包括2-6年级5个组):按照比赛成绩,每个年级组获得前四名的选手均有奖品;授予所有获奖选手荣誉证书。
  5、团体比赛:第一名,奖金1500元;第二名,奖金900元;第三、四名,奖金600元。授予所有获奖球队奖杯。
  6、所有参赛选手均获得有精美纪念品1份。

  八、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组成专门工作班子,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提高比赛的参与面和影响力。
  2、加强宣传,注意引导。切实加强比赛宣传,广泛动员全市广大市民参与,积极协调各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报道比赛情况。
  3、严格规则,安全保障。比赛期间,各选手要严格按照比赛规则参加比赛,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换选手;要听从指挥,注意自身安全,患有心脏病、高血压、心脑血管疾病等不适宜参赛的选手应谨慎报名。

  九、其他事项

  报名电话:杨老师 13176366360,QQ:363519566
  报名网址:www.zcppq.com
  农行账号:5200830009383388
  邮箱和支付宝账号:loveznt@163.com
发表于 2013-9-8 08:33: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山东 来自 山东
发表于 2013-9-9 07:40: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山东 来自 山东
己分享。谢谢!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客服电话

0536-6180060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六 8:00-17:30

客服QQ点击咨询

微信公众号

APP客户端

Copyright © 2010-2019 www.zhucheng.sd.cn All Rights Reserved. Discuz!X3.4 鲁ICP备12028244号-6

法律顾问:山东鲁能律师事务所 魏述伟

网络信息安全举报电话:0536-6180060    邮箱:871780264@qq.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