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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肠里吃出胶带 积极维权获10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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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6 10:00: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山东潍坊 来自 山东潍坊
“火腿里吃出胶带,太不可思议了,这是发现了,万一没发现,老人孩子吃下去发生危险怎么办?”8月20日,市民李先生致电本报,前几天,他在诸城一家超市购买了一根宝迪熏烤香肠,拿回家给孩子吃,当香肠被切开的时候,他无意间发现了香肠里有一块胶带。随后,李先生拨打了香肠包装上的联系电话,厂家接到李先生反映的情况后,联系到超市,超市方面最初给予原价的两倍赔偿,但李先生查找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积极维权,最终获得十倍赔偿。
    事件 吃香肠吃出胶带
   
    8月18日,家住城区的李先生在佳乐家诸城店购买了一根宝迪熏烤香肠。当拿回家给孩子吃的时候,发现切开的香肠里有块黄色胶状物,“我拿过来仔细一看,发现这些黄色胶状物原来是胶带,赶紧让孩子别吃了”,李先生对记者说道。
    李先生告诉记者,因为最近一段时间比较忙,他就把香肠及购买发票一起拍下照片留作证据,为了防止火腿肠变质,暂把香肠放在冰箱里。8月20日下班后,李先生按照包装上的电话打了过去,厂家接到电话后,联系到该家超市,让李先生到超市进行当面协商。
    “发生这样的事情,我也感觉很无奈,若是当时没有发现,让孩子吃下去,那后果不堪设想”,李先生心有余悸的告诉记者。如今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于食品质量的要求也是越来越高,像李先生这样拿起法律武器维权的也不在少数。
    “除了得到相应的赔偿,更重要的是想要一个说法,一根火腿就十几块钱,按照十倍赔偿,也赔不了多少,这次孩子吃的时候幸好及时发现,若要是下次再吃出其他东西,那咋办?这样的食品何谈卫生情况。”李先生对记者说道。
    消费者 希望讨要一个说法
    8月20日,李先生带着问题香肠及购买发票来到该超市,找到该超市相关负责人,“开始的时候,看到香肠里夹了一块胶带,也意识到确实是香肠的质量问题,相关负责人态度还挺不错,但只答应给予两倍的赔偿,其实我倒是不在乎能赔多少钱,更重要的是想要个说法”,李先生真诚地告诉记者。
    看到双方并没有谈拢的意向,该超市相关负责人便询问李先生想要多少赔偿,李先生表示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给予十倍赔偿。但该超市方面回应,只能给予两倍赔偿,对于这次香肠里出现的胶带问题,他们表示歉意。
    随后,李先生通过手机上网找到相关的法律规定给该超市负责人看,最终,超市方面默许了十倍赔偿问题,但具体还要向上面领导反馈,但对于出现质量问题的原因不做解释,把责任推给了生产厂家。
    积极维权  最终获10倍赔偿
  
    记者根据采访了解到的情况,致电市工商局,一位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预包装食品,打开包装后如何维权,工商部门也很头疼。一般情况下,遇到此类投诉厂家和消费者都会各说各的理。由于是开了封的产品,工商部门也无法判断是产品质量问题还是人为导致,所以工商部门难以作出决断。
    而通常,采取抽样检测是没有办法中的办法,因为抽检样品不代表问题产品,不过这种方式也很有效,如果产品质量不过关,在抽检时一定会现出原形,工商部门可以据此要求厂家进行整改,对其起到监督作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记者了解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十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截止记者发稿时为止,李先生通过积极查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并根据《食品安全法》第96条的规定,最终获得了自己理应得到的10倍赔偿,为自己作为消费者应该享受的权利,进行了极大的维护和保障。
       文     记者  郑波   来源 《潍坊晚报。诸城读本》

发表于 2013-8-26 22:19: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山东潍坊 来自 山东潍坊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发表于 2013-8-27 08: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山东潍坊 来自 山东潍坊
第九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发表于 2013-8-27 09:14: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山东潍坊 来自 山东潍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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