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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莲小伙来诸城打工上班三天偷取老板娘钱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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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29 16:40: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山东潍坊 来自 山东潍坊
6月15日,五莲县许孟镇18岁的杨某来到诸城市某KTV 店打工。打工的时候,他发现该店老板娘经常从一个黑色的钱包里拿钱,钱包内似乎有很多钱,并且钱包平时就放在三楼的一个房间里。6月17日中午,杨某趁老板娘不在,用工具撬开三楼放钱包的房门,从老板娘的挎包中找到了黑色的钱包。偷到钱包后,杨某迅速跑到一隐蔽处,发现钱包内有现金12000元、一块钻石表、一枚钻戒和存折 、单据等物品。

  随后,杨某打出租车来到潍坊,将存折和单据丢在了垃圾桶内,用偷来的现金购买了一套新衣服换上,然后坐车去了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在哈尔滨市杨某大肆挥霍,12000元现金很快挥霍一空。7月7日,杨某上网查到自己盗窃的钻石表价值48000元,他就来到哈尔滨市的一个表店卖钻石表,杨某说该表价值48000元,表店主人让他出示证书和发票证明表的价值,杨某拿不出来,最后将钻石表以700元的价格卖给了表店。7月10日,杨某从哈尔滨市来到潍坊市,他取下戒指上的钻石后以650元的价格将戒指卖给了潍坊市某金店。7月11日,杨某从潍坊市回到五莲县。当晚,办案民警在五莲县一宾馆内将杨某抓获。经审讯,杨某如实交代了盗窃老板娘钱包的犯罪事实。经物价部门鉴定,杨某所盗窃物品价值10万余元。

  目前,杨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发表于 2013-7-30 08:51: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山东潍坊 来自 山东潍坊
48000的东西就卖了700块钱,还真是给钱就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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