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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近日一篇名为“江西女官员为买衣服和美容 伪造领导签名贪80万”的新闻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俗话说“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宜春市袁州区女财政所所长饶莲华,为了锁住青春容颜,竟然走上了贪污公款的犯罪道路。经过“刻苦钻研”,她在“乡财区代管”制度中发现漏洞,通过模仿领导笔迹,疯狂贪污80余万元。 检方查明,饶莲华在担任成江财政所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将票据伪造成街道办事处的公共开支,虚报冒领公款81.0316万元,将成江街道报账员报账时多出的街道开支票据私自予以报销,虚报冒领公款2440元,共计贪污公款81.2756万元。2012年11月6日,宜春市袁州区将饶莲华贪污一案移送审查起诉。日前,记者获悉,此案已判决。饶莲华一审获刑10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涉案人员和单位均为化名)。
本小编认为在其位就应该谋其政,不应该贪一时的小便宜而酿成大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