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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0 13: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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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山东潍坊 来自 山东潍坊
本网讯:江苏省宿迁市某镇村民王振发因为养殖肉鸡失败后,竟然打起了病死鸡的主意,仅仅一年的时间,王振发非法销售病死鸡20万多公斤,工商部门当场查获110万公斤未出售的病死鸡。
王振发通过以3-5毛钱每公斤的价格收购病死鸡,将收购来的病死鸡用热水烫过后拔毛,切除内脏扔进注满自来水的池子中简单冲洗后,销往山东等地,流向消费者的餐桌。
“加工的过程中没有履行任何检疫手续。收购回来的病死鸡随地摆放,清洗鸡肉的水池一天才换一遍水。病死鸡散发的恶臭和水池中浸泡的血水让人作呕。”一名工人说。
而按照国家的规定,饲养的肉鸡在病死后,为了避免成为养殖场内的疾病传染源,应将死掉的肉鸡进行深埋或者焚烧处理。
今天下午,经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检察院公诉,宿豫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肉鸡养殖场老板王振发收购加工销售病死鸡案。被告人王振发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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