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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7 16:3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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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山东青岛 来自 山东青岛
根据《诸城市青年企业家协会章程》(下简称《章程》)规定,诸城市第三届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任期已满,其上届会员资格自动卸免,协会应召开会议进行换届。诸城市青年企业家协会筹备组经上级主管部门团市委批准,现开始筹备会议有关事宜,并组织招募新一届诸城市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候选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会目标和意义
构筑和搭建平台加强青年企业家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培养和造就具有现代管理水平和创新意识的青年企业家队伍,全力营造亲商爱商护商的氛围,促进青年企业家成长成才,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二、协会主要职责
反映青年企业家的意愿,维护青年企业家的合法权益。组织会员参观、考察、招商,促进会员之间的经贸合作。为会员企业提供人力、技术等资源支持。开展各项技术交流和业务培训以及管理和经营方面的座谈和研讨。组织扶贫助学及其它社会公益活动。评选、表彰、宣传各类优秀青年企业家,并举荐各类青年企业家进入各级各类青年人才库。
三、会员推荐
(一)会员推荐范围及条件
1、在全市经济社会活动中取得显著成绩的青年企业家、各类高级经济管理人员及各种所有制企业经营投资者;在外地投资兴业的诸城籍青年企业家或高级经营者、管理者;关注诸城经济发展的经济界、法律界人士及相关专门人才等均可申请入会。
2、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
3、作风正派,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和较高的社会美誉度;履行社会义务,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公益事业,关心企业青年职工,有高度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
4、坚持正确的经营方向,遵纪守法,照章纳税;所在企业为当地经济发展做出较大贡献,年利税100万元以上。
5、关心、支持我市青少年工作,积极参与共青团和青企协组织开展的活动,重视企业共青团工作。承认并自觉遵守《章程》,自愿加入诸城市青年企业家协会并按规定按时缴纳会费,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青年企业家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推荐方式
1、组织推荐
由我市共青团各级组织选拔推荐;
2、会员推荐
上届会员可推荐符合条件的个人作为新一届协会会员候选人,符合条件的上届会员也可自荐;
3、个人自荐
守法经营、按章纳税、符合青企协入会条件的所有有志年轻企业家都可提出申请,经审核合格后加入诸城市第四届青年企业家协会。
四、会费
会费收取参照省青年企业家协会做法执行,具体数额:会员每年1000元;理事每年2000元;会长、副会长每年3000元。
五、材料上报
被推荐人需上报材料:
1、被推荐人填写《诸城市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推荐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
2、被推荐人撰写企业简介和个人简介(1200字以内);
3、被推荐人的近期2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三张。
六、其他要求
所有符合条件、自愿参会的年轻企业家,请于12月15日上午11:00点前填写相关材料并报送市青企协秘书处(设在团市委办公室)。照片和文字材料均需上报电子版,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
联系人:刘 杨,宋立才;
联系电话:6112151,13475690027;
电子信箱:zctsw@163.com;
地址:诸城市府前街2号团市委办公室。
诸城市第四届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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