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网友发帖分析指出,中国在东、南海的破局方向关键在应对日本。我认为这个观点正确与否取决于破局所指的事态,如果就是要放开手大打一场的话恐怕会过于超前于目前的现实,反倒是南海方向,给中国提供了学以致用的充裕空间。 中菲黄岩岛对峙虽然目前有了缓和迹象,但是大家都知道这不过是没有任何约束和保证的单边动作,还算不得中国外交斗争的全面胜利。从此事件中有许多值得我们总结的经验,因此在系列讨论的最后还要回归于“中国应该如何如何”这一话题,从另一个更新的角度也谈谈我的理解。首先,回顾事态的骤然升级之后,我发现目前还没有明确的国内法律指导各个部门应该采取何种应对措施,必须要等上峰酌情决定应对方案,这在国家的整体反应上就趋向于滞后了。另外从有法可依的角度,尽管有了《反分裂国家法》但并没有提供相关法律规定,说明我们的法制建设在这个方面急需加强。在立法层面,我们可以参考美帝《1917年与敌对国家贸易法案》的思路,建立和补充我们的与敌国关系法案,好处有三:一、提供法律支持,协同各部门动作;二、具有程序上的透明操作流程,法案本身也提供了对国外的远期威慑;三、提供了国内法管控国际法(比如世贸规定)的手段。法案应提供几个预警级别,每个级别授权相关职能部门可以采取的应对事态的措施,在操作流程上应该是由某一部门(比如人大常委会)除了定期发布与重要国家关系白皮书之外,也可就某一特别事态紧急投票表决调整。在上世纪中国加入世贸之前,中国每年都要紧张兮兮美国是否授予最惠国待遇,这就是通过立法程序上的设置人为地制造出“战略优势”,即上面的第二、第三条好处。当然,我们也要防止被法律条文上的刚性约束限制了外交上的灵活处置,法案条文本身必须提供可供豁免和延后等处置的规定。 启示二,我国须立即丰富和梳理软对抗方法。中菲之间的个案,中国可以限制从菲方进口而菲方不敢轻易限制从中国进口商品,可不管是限制旅游或限制香蕉我们的应对措施都是些杀敌一千自损一百的招数。软对抗关键在惠而不费,我大概分了三个方向:一、对事态的应对,最明显的是动用些明星“演员”通过媒体放大声音以应对事态发展,可以吐槽的是我们的人大代表们不聚在一起不拿东西撩拨是很难发声的,这还不如养蝈蝈时不时能听个响。利用人大代表半官方的身份可以灵活处事,比单纯的民间三炮部队要强。二、对冲突对方当事国本身的应对,比如外交部发布相关旅游警告。关于旅游警告我建议外交部和保险行业合作,凡是我国公民去被警告国家均须强制交一笔额外保险,外交部可得抽成,这样外交部的相关警告就具有了经济属性,一方面外交部以所得建立危机应对基金(比如派机派船的先行垫付费用)公民因额外费用而谨慎出行;另一方面直接抵扣冲突对方当事国优惠措施(比如机票打折什么的)。三、对冲突当事国措施的应对,和第一点不同的是,是针对对方措施的应对,比如说针对前段时间菲律宾考古船的频频出镜,我们亦以考古发掘相关活动应对,一个合适的切入点是再次开展对阿波丸号的打捞工作。阿波丸号的事简要介绍一下,1945年挂涂绿十字旗的日本阿波丸号在中国福建海域被美军击沉,美国事后调查日本擅自变更商船用途搭载了大量工业原料和贵重物品,其中很有可能包括了一部分日本搜刮东南亚多年而得的山下奉文宝藏,那黄金都是论吨计的。我国在上世纪70年代进行过一次发掘,由于技术所限未能发掘出最有可能装载黄金的主舱室。其它详细情况感兴趣的网友们可自行百度一下详细经过。我要说的是,发掘这艘船包括了我们需要的所有要素:菲律宾、日本、黄金和二战,哪怕是放出这个消息,菲律宾朝野上下都会哀鸣不已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