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发布信息
查看: 3817|回复: 38

谏言百姓论坛系列贴之一:关于论坛合并管理员,统一ID代码发布站方通知决定的建议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1-6 19:49: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山东潍坊 来自 山东潍坊
本帖最后由 扶淇寻梦 于 2012-1-7 12:27 编辑

关于论坛合并管理员,
统一ID代码发布站方通知决定的建议
  我来百姓论坛也有一段时间了,说实在的本着一种希望百姓论坛越做越大越做越好的想法,我自今天起,发起了谏言百姓论坛的系列帖子,说的未必一定就是对的,但是,略表我之心意,为论坛的发展,尽己微薄之力。
这个帖子,是谏言百姓论坛的开篇帖子,提的是关于论坛官方统一发言口径的问题。
来到百姓论坛这一段时间,仅我发现在活动着的管理员就有大当家、小于、冻结梦想、小猪等四个,不知道还有没有别的。这么一个不算太大的论坛何须这么多的管理员?信息港到今天已经发展到了12万会员,就一个管理员,就管理得井然有序。而我们何必需要这么多的管理员呢?古有谚语,一个和尚挑水吃,两个和尚抬水吃,三个和尚没水吃。用在这里虽有些牵强。但是,管理人员多了,一方面要么会出现互相推诿的问题,另一方面要么会出现多方管理各自认定标准、思想不一致、口径不统一的情况。这样就会让网友们无所适从,甚至会给网友们造成一种内部意见不统一、内部出现分歧、不团结的印象。从而影响到论坛的发展。
因此,鉴于此,我建议百姓论坛撤销所有的管理员头衔(包括“大当家”,以后统一后的ID代码也不要用这个),将所有的管理员的ID合并为一个统一的能够真正代表论坛发布通知、决定的一个ID代码。这个ID代码可以并不完全归属于管理人员中的某一个人,而是在论坛领导人的统一领导下的,一个职务代码。这个代码,是代表论坛下达通知、传达决定的,没有个人的思想在其中。这个代码的使用可能是小于,也可能是冻结梦想,还可能是小猪。但是要传达的思想必须是经过论坛领导层,或者说是领导人通过的,不能是个人一时兴起,根据个人的想法决定的!
原先的管理员的ID,可以作为超版,在论坛中起到一些管理版面,如删除垃圾帖啊,好帖子置置顶啊,文不对题的帖子移移版块啊等等,但不在具备发布通知、决定的权利。或者具体挂靠某个分区版块,集中精力繁荣自己负责的分区。也可以另注马甲,作为一名普通会员,在论坛中悄悄地、不动声色的起到引导帖子思想、活跃论坛版块的作用。

以上拙见,不知当否,请管理员考虑~

评分

参与人数 1金币 +5 收起 理由
小于 + 5 很给力!

查看全部评分

发表于 2012-1-6 22:42:3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山东青岛 来自 山东青岛
其能啊你

点评

拍我吗???? 是拍砖呢, 还是拍马???????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7 12:28
发表于 2012-1-6 22:43: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山东青岛 来自 山东青岛
斑竹就是斑竹,厉害……有文化 ,真可怕

点评

这可是冒着被革职的危险谏言的啊~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7 12:29
发表于 2012-1-7 09:28: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山东潍坊 来自 山东潍坊
文化人说的话  就是有水准啊。

点评

您别笑话俺,俺不是文化银,俺就是一个文盲,外加视了几个字而已~~~~~~~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7 12:30
 楼主| 发表于 2012-1-7 12:28: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山东潍坊 来自 山东潍坊
雨的印记 发表于 2012-1-6 22:42
其能啊你

拍我吗????
是拍砖呢,
还是拍马???????
 楼主| 发表于 2012-1-7 12:29: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山东潍坊 来自 山东潍坊
雨的印记 发表于 2012-1-6 22:43
斑竹就是斑竹,厉害……有文化 ,真可怕

这可是冒着被革职的危险谏言的啊~
 楼主| 发表于 2012-1-7 12:30:3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山东潍坊 来自 山东潍坊
㈦月__′__Ⅷ 发表于 2012-1-7 09:28
文化人说的话  就是有水准啊。

您别笑话俺,俺不是文化银,俺就是一个文盲,外加视了几个字而已~~~~~~~

点评

识字就是文化人,俺都不识字。。。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7 12:38
发表于 2012-1-7 12:38: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山东潍坊 来自 山东潍坊
扶淇寻梦 发表于 2012-1-7 12:30
您别笑话俺,俺不是文化银,俺就是一个文盲,外加视了几个字而已~~~~~~~

识字就是文化人,俺都不识字。。。

点评

识字就是文化银? 欧,怪不得很多的中国银都把自己当成了文化银了来~~~~~~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7 13:06
发表于 2012-1-7 13:06: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山东青岛 来自 山东青岛
好的,我们采纳你的建议

点评

谢谢小于管理员!!!!!!!  发表于 2012-1-7 13:14
 楼主| 发表于 2012-1-7 13:06: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山东潍坊 来自 山东潍坊
㈦月__′__Ⅷ 发表于 2012-1-7 12:38
识字就是文化人,俺都不识字。。。

识字就是文化银?
欧,怪不得很多的中国银都把自己当成了文化银了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客服电话

0536-6180060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六 8:00-17:30

客服QQ点击咨询

微信公众号

APP客户端

Copyright © 2010-2019 www.zhucheng.sd.cn All Rights Reserved. Discuz!X3.4 鲁ICP备12028244号-6

法律顾问:山东鲁能律师事务所 魏述伟

网络信息安全举报电话:0536-6180060    邮箱:871780264@qq.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