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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这7家校外培训机构拟注销!名单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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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27 11:12: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 来自 中国
在2023年日常监管和推进非学科类机构重新审核登记过程中,经属地镇街区提报相关材料,我局发现部分培训机构在办学许可证期满60个工作日后仍未提出换证申请,通过相关镇街区学校约谈调度、教体局下发责令整改通知和纳入“黑白黄”名单等措施督促,大部分培训机构已整改,但有以下7所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名单附后)在办学许可证有效期届满60个工作日,镇街区学校约谈、市教体局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等措施督促后,仍未启动重新审核登记工作。

为推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安全优质发展,依据潍坊市教育局、潍坊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潍教字〔2023〕4号)第十六条“经监管机关督促整改,在办学许可证有效期届满60个工作日后仍未提出换证申请的,由监管机关出具该学校是否适合注销的论证意见,监管机关同意注销的,审批机关依据监管机关意见注销办学许可并向社会公告”之规定,我局拟向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出具诸城市红星瑞恩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等7所培训机构的注销意见,注销其办学许可,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进行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并应告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核查。公示期未提出异议,将依法注销办学许可证。

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25日-10月31日;来信地址:诸城市文化路21号诸城市教育和体育局,邮编:262200。公示电话:0536-6054294(工作日);邮箱:zcsjyjmjk@wf.shandong.cn

本次拟注销办学许可的培训机构,要立即停止招生,并于11月30日前完成消课,11月30日后仍未完成消课的,一律停止办学,办理退费手续,妥善安置分流学生。再开展培训的,一经查实,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按无证办学机构进行处理。

诸城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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