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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诸城养犬人士注意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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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2 13: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山东 来自 山东
广大市民朋友:

为加强疫情防控工作,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城市环境卫生和社会公共秩序,特提出以下倡议:

符合养犬条件的个人,要加强对所养犬只的管护,做好定期防疫,预防控制犬类疫情。外出遛狗时,要拴好狗绳,远离他人,屎便要及时清理,保护公共卫生环境。

各社区居民委员会和个人发现的被遗弃犬、无主犬,要加强控制和保护,及时拨打畜牧部门电话0536-6213558或110求助,由市专业队伍负责送至专门养护区饲养。公安、畜牧、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协同做好养犬管理工作。

希望广大养犬人士自觉遵守规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提供情况,切实加强对被遗弃犬、无主犬的管理,共同维护我们的美丽家园。

诸城市公安局
诸城市畜牧业发展中心
诸城市卫生健康局

编辑:王晓婷
发表于 2020-9-2 22:26:24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山东 来自 山东
力度不够啊!就不能学学快手上的,流浪狗,未牵绳的一律套走么?遛狗的有多少以外出大小便为目的的?
发表于 2020-9-3 15:23:34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来自 中国
力度严重不够,学习一下寿光的做法“寿光!户外遛犬时必须使用束犬链(绳)牵领,否则一律视为野犬”
发表于 2020-9-3 15:29:11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来自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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